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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管理办法
为了鼓励学生深入社会,到生产、科研一线进行毕业设计、撰写毕业论文,强化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、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;探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新模式,加强学校与校外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联合,扩大学生就业,缩短毕业生的“适应期”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 申报程序
在校外进行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的申请可由学生提出,也可由校内指导教师提出。
1.学生提出申请。学生应当在毕业设计(论文)开始后二周内,向本人所在院(系)提出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的书面申请,填写“www.635-288.com校外毕业设计(论文)申批表”(附表1)和“www.635-288.com聘请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”(附表2)。院(系)指定的校内指导教师负责联系校外指导教师并填写“毕业设计(论文)课题申报表”。
2.校内教师提出申请。校内指导教师应在“毕业设计(论文)课题申报表”中注明是否在校外进行,院(系)组织学生选题后,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填写“www.635-288.com校外毕业设计(论文)申批表”(附表1)和“www.635-288.com聘请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”(附表2)。
二、申报条件
同时满足以下两条,方可提出申请。
1.校外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做毕业设计(论文)。
2.校外单位具备指导本科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技术条件和人员条件,且毕业设计课题符合或基本符合毕业生专业培养要求。
三、过程管理和质量要求
毕业设计(论文)的开题、指导、中期检查、论文撰写、答辩等环节参考《www.635-288.com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规定》执行,答辩必须在学校进行。
校内指导教师为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的第一责任人,质量标准与校内毕业设计等同。
四、其他
1.接受单位应保证毕业设计(论文)正常进行的基本条件,应避免安排与申报课题不符的其他工作。校外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在校外期间的管理。
2.学生校内指导教师应与校外指导教师保持经常性沟通,负责对学生的监管,对不能履行毕业设计(论文)教学目标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。
3.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的申请被批准,并办理完必要的手续后,学生方可离校前往。学生在校外期间应定期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(论文)进展情况,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返回学校进行毕业答辩。
4.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期间,学生应遵守接收单位的有关制度,服从校外指导教师的安排。应加强对个人人身及财物安全的防范意识,学生本人负责将毕业设计地点和联系方式告知家长或监护人。
5.对于工作特别出色,课题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得到接受单位充分肯定的,将优先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。
6.各院(系)在毕业设计经费分配上可根据情况予以适当倾斜。
7.指导毕业设计的酬金按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。
五、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
附表:1.www.635-288.com校外毕业设计(论文)申批表
2.www.635-288.com聘请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
www.635-288.com教务处
2005年5月修订
附表请打开链接:jwc.zzuli.edu.cn/s/64/t/45/b1/e7/info111079.htm